来源:盐田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:2022-03-17
全区工商贸企业:
根据深圳市疫情防控形势,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,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深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3月14日至3月20日,除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居家办公。区应急管理局特作出以下提醒:
1.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,组织开展企业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检查,加强对宿舍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提醒;
2.加强高风险工艺环节的安全管理,遇湿易燃物品要入库管理减量存放,要检查安全监测系统和应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、齐备,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值守工作;
3.暂停企业有限空间作业、动火作业、高处作业、吊装作业等特殊作业,如确有必要开展的要严格落实安全条件确认,做好外包单位作业管理和监护工作;
4.企业短暂停工重新复工复产前,要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,设备设施重新运行前要进行试车调试,确保平稳后再投入运行。
相关稿件:
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